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提供防雷減災技術服務。
二、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工作目標,做到文明辦事、熱情服務、禮貌待人、和藹周到、有問必答。
三、實行辦事流程公開、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保障服務對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嚴格執行省物價政策,在協議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提供質價相符的技術服務。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辦事原則,樹立優良行業作風,提供優質服務,不參與任何防雷工程市場經濟活動。
五、服務對象委托技術服務提交申辦材料時實行一次告知有關政策法規依據、辦事程序、相關材料、收費標準等事項;申辦材料齊全的,當即受理,并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六、嚴格執行公司關于規范化管理、標準化服務、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為服務對象保守商業、技術秘密。
七、強化服務監督,實行責任追究、一次投訴查實待崗等制度。
八、防雷所人員如有違背承諾的,當事人可通過監督電話投訴,也可上門投訴或向上級有關部門投訴,經核查情況屬實的,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回復。
以上承諾,嚴格遵守,歡迎社會各界監督。監督電話:13313110955